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AB201805294199
2.项目名称:股份公司攀枝花钒制品厂散排烟气收集治理工程布袋除尘器等(技改)
3.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标的需求一览表》。
附表:标的需求一览表
序号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材质 |
质量标准 |
数量 |
单位 |
1 |
布袋除尘器 |
CDY-3,S=1671m2,详见技术协议。 |
1 |
套 |
||
2 |
隔声罩 |
7×5.1×4.8m, △L≥25dB(A),详见技术协议。 |
1 |
套 |
||
3 |
袋式除尘器 |
HMCF240, L=15000m3/h,详见技术协议。 |
1 |
套 |
4.1注册资金、资质要求:接受生产型企业或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投标,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要求200万元及以上,生产型供应商须具有同类产品生产制造资质。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其母公司的注册资金要求200万元及以上。生产型企业必须具有同类产品的生产制造能力、资质和业绩;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需提供母公司所具有的同类产品生产制造能力、资质和业绩的证明。
4.2投标方业绩要求:提供2015年度以来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或发票),业绩必须包含与所有招标标的物相同类别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如投标方在采购人的合作业绩不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补充上传相应合同。
4.3履约能力要求: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技术、装备、资金、制造、质量、成本、渠道、服务、管理能力和资源优势。
4.4有效投标条件:
4.4.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流通商及代理商投标。
4.4.2生产型企业和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4.3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4.4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4.5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4.4.6禁止公司本年度退出供应商目录内的供应商、鞍钢集团取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和攀钢集团公司下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次委托所涉及所有标的投标。
4.4.7投标方须作好完整投标文件,经法人签字盖章后上传招标网,技术文件须签字盖章后上传招标网。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确定合格投标人。
6.招标文件购买
6.1投标人于2018年05月29日至2018年06月08日09时00分
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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