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江公司2018年330MW机组磨煤机料位智能化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粤江公司2018年330MW机组磨煤机料位智能化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0724-1800C24N1761
日 期:2018年5月30日
1、 (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广东省韶关粤江发电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粤江公司2018年330MW机组磨煤机料位智能化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邀请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韶关发电厂位于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乌石镇,厂区南临北江,东面以京广铁路线为界,北距曲江区约23km,韶关市37km。厂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方便。
2.2招标范围:
对10号机组B磨进行料位智能化改造,采用智能化压差料位检测系统,其中调节阀要求原装进口。
投标方负责供货、施工及调试,参加试运行和竣工验收。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条件书》。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必须具备实施项目的能力及相关资质。
(3) 投标人及其技术服务人员均具备项目实施经验。
(4) 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否则作废标处理。
(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上述情况下,招标人只接受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余投标按废标处理。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7)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且未发现重大问题。
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若设备已投运)。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文件或用户证明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供货范围、数量和型号,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若招标人提出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就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核对。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的资质、所提供的业绩进行公示的权利。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程序如下:
投标报名(附申请报名资料)——递交合格的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特别注意:请投标人务必在提交了合格的报名资料,和接到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后,再办理购买招标文件的手续。
1)发售方式:
方式一、派员前来购标室办理购标事宜:(1)现场递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2)现场缴纳标书款;(3)现场领取发票和纸质招标文件等资料。
方式二、采用邮购+汇款方式办理购标事宜:(1)按要求填写并传真《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同时附上支付凭证复印件)至购标室;(2)注意查收快递,以便及时接收来自购标室的纸质招标文件等资料和发票;(3)收款人账户信息见第2条。注意:及时传真《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并同时附上汇款凭证复印件,并在传真后应及时与发售招标文件的联系人联系确认。
2)发售招标文件事宜由 综合部购标室负责,具体联系人如下: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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