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瓜州干河口北50兆瓦风电平价上网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2.2 服务内容:《华能瓜州干河口北50兆瓦风电平价上网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技术服务。
2.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
2.4招标范围及内容:完成《华能瓜州干河口北50兆瓦风电平价上网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编制,并通过项目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备案审查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级、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内(2015年1月至今)承担不少于1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业绩(以建设单位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制造和供货;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05月30日09时起至2018年06月04日09时止(北京时间)(见招标公告摘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