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为满足日常临床科研工作需求,提高整体医疗工作水平。研究检查患者脑部供血情况及人体成分进行分析,采购进口经颅多普勒诊断仪和人体成分检测仪设备。本设备在临床及科研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将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经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经到位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1185-184YFS201804
招标项目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经颅多普勒诊断仪和人体成分检测仪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天津市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超声多普勒血流分析仪 | 1台 | 1 计算机配置 品牌计算机,双核处理器,≥1000G硬盘,≥2G内存; Windows XP或Windows7操作系统;19英寸高分辨率彩色液晶显示器,分辨率至少1280 x 1024;多功能遥控键盘,具备鼠标功能;国际标准的网卡接口。 | |
2 | 人体成分分析仪 | 1台 | *1.测试方法:直接节段多频率生物电阻抗测试法(DSM-BIA法),同时多频率生物电阻抗分析法(SMF-BIA法);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资格标准:
1)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的规定,若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所投产品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材料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必须具备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或所投产品代理商的授权,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参加投标的授权代表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如为法人投标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招标人需提供国家及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是否接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公告中要求其他相关资质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06-22 14:00
投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