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宁夏华电供热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编号: CHDTDZ119/17-SB-21)
项目所在地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一、招标条件
华电灵武电厂向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一期) 中继泵站控制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项目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宁夏华电供热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华电灵武电厂向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分两期工程建设,采用长距离、跨黄河、大温差热泵技术,2018年一期工程投产,接带银川市供热面积3770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19/17-SB-2101 |
中继泵站控制设备采购 |
中继泵站工业自动化仪表(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贸易结算热量计 |
94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继泵站控制设备采购】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2.具有在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查认定属实,应否决其投标,并按照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5-30 14:28到 2018-06-07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5-30 14:28 到 2018-06-07 17:00
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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