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滦南县祥和小区项目 已由滦南县行政审批局 以滦南审批项核【2018】2号文批准建设,以滦南审批项招【2018】3号文核准招标方案,招标人为 滦南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滦南县祥和小区项目监理;
2.2、建设
2.4、资金来源:自筹;
2. 5、质量标准:合格;
2.6、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7、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2.8、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具体监理工作内容以《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及国家、河北省的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4、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下载时间:2018年5 月31日至2018年6月6日,每日8:30~11:30,13:30~17:30。
4.3、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截止时间:2018年6月10日17:30前提出,发送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超期视为无异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6月20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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