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融水苗族自治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批110kV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与勘察设计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与银行贷款
1.5项目编号: GXJT2018
1.6招标范围及内容
1.6.1列入融水苗族自治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批110kV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含投资估算),每个标段单独做一份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深度按《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和审查指南的通知》(国能综新能[2014]617号)文件要求,并达到初步设计深度。
1.6.2 列入融水苗族自治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批110kV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设计变更(含变更预算)、施工招标限价初稿的编制、竣工图编制、现场技术服务、设计配合结算及总结算报告编制、电子化移交、数据录入基建、物资和营配集成管理系统,协助办理和取得各项支持性文件的批复。
1.7本项目共划分为 2 个标段,详见附件1《融水苗族自治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批110kV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各标段汇总表》、附件2《融水苗族自治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批110kV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项目汇总表》
备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 110kV城北送变电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固定为27万元,落久~城北110kV线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固定为12万元,投标时不再报费率,计入投标报价但不参与竞价,以合同有关条款形式约定。
110kV项目勘察设计费:以招标文件中各标段的勘察设计费估价为基数进行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为该基数的百分比数及根据百分比数计算出的报价金额,有效报价范围为不高于基数的100%。如投标报价低于基数的75%,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否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报价金额仅作为投标报价评分的依据,结算时按投标费率进行结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必须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通过审核的咨询企业(专业服务范围:水电、火电)。
2.3设计人员要求:投标的标段必须设置项目设计总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标段内设置电气类或电力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主要设计人员,主要设计人员的人数不少于10人(标段情况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2)。以上人员必须提供相应的身份证及职称证复印件、由社保机构出具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的投标人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中标人未经招标人审批同意不得擅自变动人员,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2.4具有较强的设计服务能力,社会信誉好,没有骗取中标(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和严重违法、违约记录;在人员、设备、资金、服务能力等方面完全适应本次招标工程的要求;
2.5有健全的设计工程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运行状态,近三年内无任何经济合同纠纷,且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考察投标人2015年至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
2.6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止,未被相关行政机关或管理部门禁止参加工程投标和承接新工程项目的,或曾被相关行政机关或管理部门禁止参加工程投标、承接新工程项目但有有效证明已恢复投标资格和承接新工程项目的;
2.7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查询且有可查询的二维码即为原件,无可查询二维码的必须提供相应人民检察院的盖章原件。)或复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为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开具,告知函的查询主体应为投标人和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2.8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 2014年5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被融水苗族自治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咨询(设计)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 本项目在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以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自2018年5月31 日至6月6日正常工作日内,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四、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
4.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6月20 日上午9:30,逾期不受理。
4.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6 月20日上午9:30前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