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公安局“五小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格尔木市公安局“五小工程”建设项目已由以格发改 [2017]380号等(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格尔木市公安局,现委托中辰工程咨询 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国开行扶贫贷款资金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 项目
(2) 招标内容:格尔木市公安局“五小工程”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一
标段编号:E6328010333000301001001
标段名称:格尔木市公安局“五小工程”建设项目
发包内容: 格尔木市公安局“五小工程”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123日历天(2018年07月 01 日-2018年 10 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省外企业还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手续”,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01日至2018年06月05日,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30(法定节假日正常发售),在格尔木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中心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格尔木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中心网下载为准(本项目报名、招标文件领取、答疑、补遗领取业务均在网上进行,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文件。)
4.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工作,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可在格尔木市 网(
4.9备注:网上操作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技术支持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6月 25日 09:30,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qhzbtb.qhwszwdt.gov.cn)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 格尔木 网( )
7、
招 标
联系地
联 系
代理机构:中辰工程咨询
联系地
联 系
2018年05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