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批招标(沙湾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一期(热网)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县
建设规模:热网管道预计投资15000万
项目整体进度:计划2018年10月起分批投用
序号 |
标段 |
工期要求 |
预制直埋保温管、蒸汽管道及管件 |
2018年7月10日前开始交货 |
2.2 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
1 |
CPCEC/SH-ZB-13-2018-01 |
预制直埋保温管、蒸汽管道及管件 |
26.70000千米 |
DN150-DN900预制直埋保温管,DN200-DN500钢套钢蒸汽保温管 |
沙湾县 |
2018年7月10日前开始交货 |
300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预制直埋保温管、蒸汽管道及管件 |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金:伍千万人民币及以上。 3、投标人须提供原材料制造商的授权证明文件或委托书 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5、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6、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两个报告期未发生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的情况(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9、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10、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5年内,具有为国内集中供热工程项目提供工作钢管规格Φ800及以上的聚氨酯直埋保温管及管件至少2个安全运行2年及以上的生产供货业绩,且单个业绩合同金额必须大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必须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 11、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中间代理机构的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5月30日至2018年6月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4.2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