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凌贵州清水江水电有限公司注册地常驻办公用房装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贵州清水江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水江公司)常驻办公用房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未来城一期42栋11层,未来城一期项目位于凯里市高铁站与市中心之间,距离高铁站约18千米,属于市政府规划的未来新“大十字”的商业中心,交通便利,施工材料均可通过车辆运抵工地。
清水江公司新购置的房产属于刚完工交付的小户型公寓,该建筑物属于框剪结构,11层整层建筑面积615.62㎡,层高为3m,属于毛坯房,整层共分为11间小户型公寓,每户建筑面积见下表:
序号 |
幢名 |
楼层 |
房号 |
建筑面积/m2 |
1 |
42 |
11 |
1 |
70.96 |
2 |
42 |
11 |
2 |
55.23 |
3 |
42 |
11 |
3 |
55.23 |
4 |
42 |
11 |
4 |
55.16 |
5 |
42 |
11 |
5 |
50.39 |
6 |
42 |
11 |
6 |
41.68 |
7 |
42 |
11 |
7 |
50.39 |
8 |
42 |
11 |
8 |
55.16 |
9 |
42 |
11 |
9 |
55.23 |
10 |
42 |
11 |
10 |
55.23 |
11 |
42 |
11 |
11 |
70.96 |
合计 |
615.62 |
现考虑办公及生活所需,从实用的角度出发,决定将未来城1期42栋11层整层在不改变框架结构的情况下进行改造,然后整体进行精装修。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改造及装修设计
2.2.2改造工程
2.2.3装修工程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8月15日 (计划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合同签订期限之日起60天之内达到入住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
3.2.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2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新成立的公司不足2年的自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算。
3.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2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施工设备
3.5.1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项目经理
3.6.1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1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应有3年以上设计/施工经历,近1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设计/施工(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
3.6.3持有工程设计类或者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在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时同时提交执业资格复印件给发包方。
3.7人员要求:
3.7.1设计负责人: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注册室内装饰设计员执业资格(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且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1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1年以上装修设计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1个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设计的主要负责人。
3.7.2施工负责人: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施工员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1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1年以上工程施工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1个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负责人。
3.7.3安全负责人: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安全员执业资格,具有1年(24个月)及以上工程安全管理经历。
3.7.4其他主要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均应有至少1个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2个以上同类设备项目的经验。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其他
3.9.1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应递交其当地检察机关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文件。
3.9.2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5月30日至2018年6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4.2 招标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
4.3.1购买招标文件
在进行以下操作:1.网员登录→2.搜索公告→3.查看公告详细内容→4.选择参与标段,在线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5.支付招标文件费用。详见网站操作说明\购买招标文件。
4.3.2支付方式:银联在线支付。
4.4 获取招标文件
4.4.1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在线支付成功后,登录网员专区,在 “文件购买订单”处,选择“已购文件”找到需要下载的招标项目点击“文件下载”。详见网站操作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4.4.2首次购买或未办理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网员专区,在“消息中心”发送消息“已成功购买招标文件,请发招标文件”,网站将发招标文件电子版至《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填写的联系人邮箱。
5.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1 招标人统一组织各投标人于2018年6 月12日14点30分在 集中前往工地现场踏勘。投标人踏勘现场所需的交通车辆由投标人自备,踏勘发生的其他费用投标人自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5日下午15点。
6.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系统中上传(通过登录);在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2018年6月25日下午15点在指定地点开标。开标前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6.3届时招标人将同时组织各投标人参加网上开标,请各代表提前进入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