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2018)监理(三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泉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2018)已由石家庄市鹿泉区行政审批局以鹿行审[2018]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列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鹿泉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2018)监理(三标段)
2.2建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日8时30分至2018年6月25日9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元/标段,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25日0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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