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大唐宁德电厂位于福建省宁德市福安湾坞镇龙珠村南侧,电厂共有4台机组,其中一期工程2×600MW国产燃煤机组(3#、4#),二期2×660MW国产燃煤机组(1#、2#),一期工程于2006年建成投产,二期工程于2008年投产,装机容量为:2520MW。
工期:2018年8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共计152天。
二、招标范围:
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煤场增容改造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在改造范围内拆除原有的挡煤墙、防风抑尘板(网)、道路、引桥、排水沟、电缆沟、雨水管网、燃料三大项目视频监控拆除和恢复等,新建挡煤墙、防风抑尘板(网)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新建道路、引桥、排水沟、电缆沟、雨水管网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建设期工程保险;工程验收(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五年至少两个大型火电机组煤场增容改造EPC总承包工程业绩,或者近五年至少两个电力行业20米及以上大型钢结构及基础设计与施工的业绩。所有业绩均要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
3.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告。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负责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7近6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3.8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9投标人不得存在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具体认定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www.chinasafety.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10投标人不得有行贿记录,具体认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http://www.spp.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6月22日上午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