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2.2 建设规模:规划建设4×4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冷联产机组,本期工程建设2×4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冷联产机组。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工程建成移交生产,实现投产达标,结清勘测设计费后自行终止。
2.4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竣工图编制及技术服务工作等。
2.5其他:无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工程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近5年须具有独立完成2个及以上400MW级及以上燃机项目主体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已投运并附业绩证明),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且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须具有勘察设计行业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证或高级及以上职称,须具有5年以上从事设计工作经历并担任过2个及以上400MW级及以上燃机项目主体工程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业绩(已投运并附业绩证明)。
3.3 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须具有从事设计工作经历并担任过2个及以上400MW级及以上燃机项目主体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负责人业绩(已投运并附业绩证明)。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06月22日上午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