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百龙滩电厂1号机组励磁系统改造项目包括励磁调节器柜及其内部所有器件、功率柜内部整流桥及控制部分、灭磁开关柜控制部分,系统仍计划沿用原结线方式,项目包括系统的设计、制造、组装、试验、包装、发运、现场试验、投运和验收等。
2 本次招标包括百龙滩电厂后续2、3、4、5、6号机组励磁系统改造项目框架采购,框架有效期三年,自本项目合同签订生效日计算。有效期内招标人根据1号机组励磁系统改造项目实施评估结果及后续2、3、4、5、6号机组励磁系统改造实际立项情况,按照1号机组励磁系统改造合同价格可与中标人分别另行签订后续2、3、4、5、6号机组励磁系统改造合同。
具体情况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2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2.3 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2.4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2.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
2.6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2.7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0 各潜在投标人均可购买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段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2.1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设备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设备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投标人(制造商)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1、供货业绩1项以上
2、运行业绩1项以上
3、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要求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
5、励磁系统设计、制造资质
6、提交产品的型式试验、PSS模型试验报告
7、提供的配套元器件必须通过3C认证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6月19日。开标之前都可以下载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