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消防设备及安全监测供货与安装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的建设地点:
2.2项目的建设规模:详见技术规范书
2.3项目的建设工期: 托一:2018年9月30日完成
托三:2018年9月30日完成
2.4设备(标段)招标编号:CWEME-DTHJ201806-WZ02
2.5设备(标段)名称:消防设备及安全监测供货与安装
2.6设备(标段)数量: 详见技术规范书
2.7设备(标段)技术规格:托一项目:供货范围为煤场封闭后室内消防水环网(包括管材、阀门、伴热保温)、室内消火栓箱、灭火器、智能型自动寻踪消防炮、及其辅助成套设备设施、火灾自动报警新增及增容改造、火灾自动报警联动系统(消防泵组)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还包括安全监测系统,即温度监测、气体监测、粉尘监测(联动射雾器)系统的功能设计、设计参数、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及验收等方面,还需负责消防检测和消防报验工作,至招标方经过当地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交付业主为止。
托三项目:煤场封闭后室内消防水环网(包括管材、阀门、伴热保温)、室内消火栓箱、灭火器、智能型自动寻踪消防炮、及其辅助成套设备设施、火灾自动报警新增及增容改造、火灾自动报警联动系统(消防泵组和防爆风机)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还包括安全监测系统,即温度监测、气体监测、粉尘监测(联动射雾器)系统的功能设计、设计参数、设备及材料采购、指导安装、调试及验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投标方还需负责消防检测和消防报验工作,至招标方经过当地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交付业主为止。(具体数量详见技术规范书)
2.8设备(标段)交货地点:项目施工现场
2.9设备(标段)交货期: 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到场。
2.10设备(标段)施工完成及消防报验通过时间:
托一:2018年8月30日完成
托三:2018年8月30日完成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1.2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不接受代理商。
3.1.5近6个月内,因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出现了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而被国内大型企业进行通报,本标段不予授标。
3.1.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1)近5年,投标人具有2个电厂输煤系统或全厂消防业绩,并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以及设备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页、供货页)。
(2)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方应提供消防炮的有效期内的3C认证等相关文件复印件。
注:提供的业绩供货范围至少包含安全监测系统及消防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 2018年6月1日9时至2018年6月11日1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