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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赤峰化工有限公司灰渣处理项目【三次挂网】招标公告

   日期:2018-06-01     浏览:8    
核心提示:1.2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3项目基本情况1.3.1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1.国电赤峰化工有限公司灰渣处理工作,包括化工装
  1.2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3 项目基本情况

1.3.1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1. 国电赤峰化工有限公司灰渣处理工作,包括化工装置区所有灰渣及其他一般废弃物的处理。主要包括即灰渣的装车、运输、灰渣处理、灰渣场综合治理、环境治理、环保取证及地方关系协调等全部工作。

2.国电赤峰化工有限公司正常生产时两年产生动力灰44万吨、动力渣11.8万吨、气化渣23.4万吨、其它一般废弃物1.8万吨。合同实施期间,如果动力灰、动力渣、气化渣达到出售条件,招标人有权另行处理。

3. 本项目为清单综合单价承包方式,灰渣结算数量以实际生产产量(扣除招标方出售部分)为准。

4.合同期限二年,计划自2018 年5月1日至2020 年4月30日。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1.3.2 服务期限

  合同期限二年,计划自2018 年5月1日至2020 年4月30日。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1.4.2 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

1.4.3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5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

灰渣处理项目(两年)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必须自有或租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地,并取得地方环保部门批准。

3、业绩:投标人近5年内必须具有一个类似标的物的服务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须为与本次招标标的相关的以往业绩合同复印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服务范围、合同时间、合同签字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合同信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备注: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必须含有项目重要信息: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买方名称、卖方名称、服务范围、签字盖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判断业绩的起点时间。业绩有年限要求时,近XX年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推XX(即不按整年计算)。

若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资格条件等内容与商务部分要求不一致,以商务部分为准。

1.7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6月01日 09:00起-2018年06月08日 16:00内出售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戴工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7865824102
邮箱地址:1360568151@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36056815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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