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类】】深圳龙岗雨污分流工程项目石粉渣、中粗砂项目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深圳龙岗河流域下游及观澜河流域雨污分流工程项目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本项目为管网系统工程,包含三个子项目。
龙岗区坪地街道坪东片区雨污分流管网工程(27.409km);
龙岗区坪地街道六联社区雨污分流管网工程(45.635km);
龙岗区坪地街道年丰片区雨污分流管网工程(15.317km);
2、招标范围:石粉渣、中粗砂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石粉渣总量约228931m3
中粗砂总量约35311m³
本次招标采购分为三个包件进行投标,报价划分详见下表:
包件一
包件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估数量 |
供货区域 |
SL-1 |
石粉渣 |
0-40mm |
m³ |
70265 |
龙岗区坪地街道坪东片区雨污分流管网工程 |
中粗砂 |
细度模数3.3-3.0 |
m³ |
11446 |
包件二
包件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估数量 |
供货区域 |
SL-2 |
石粉渣 |
0-40mm |
m³ |
119694 |
龙岗区坪地街道六联社区雨污分流管网工程 |
中粗砂 |
细度模数3.3-3.0 |
m³ |
19933 |
包件三
包件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估数量 |
供货区域 |
SL-3 |
中粗砂 |
细度模数3.3-3.0 |
m³ |
19933 |
龙岗区坪地街道年丰片区雨污分流管网工程 |
石粉渣 |
0-40mm |
m³ |
38972 |
注:以上三个包件的招标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石粉渣密度为1.5吨/立方米,中粗砂密度为1.4吨/立方米),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2018年06月20日至2018年12月31日。
5、交货地点:龙岗河流域下游及观澜河流域雨污分流工程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
石粉渣要求颗粒坚硬,不含土块等杂质。含泥量不大于3%,级配良好。一般松干容重为1500~1600kg/m³。石粉渣材料应粗细掺配,一般其粒径组成应控制为:粒径2.5毫米以上的粗颗粒及粒径2.5毫米以下的细颗粒各占一半为宜;最大粒径小于40毫米,粒径小于0.7毫米的粉料不超过10%。
中粗砂细度模数3.5~2.5,含泥量≤10%,泥块含量≤2%,石粉含量≤5%,三个指标都是按质量计的百分比。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年生产石粉渣、中粗砂20万立方米以上能力的企业。生产厂家必须具有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有效期内。
1.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2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
1.3 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石料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应具有石粉渣、中粗砂生产、运输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5 有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1授权证明:(合并文件上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1.2资质证明: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满足资质要求的业绩证明及质量体系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2、2、在商务平台网站中在线确定参与报名后,务必已电话联系方式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报名成功后,请于2018年05月31日至 2018年06月10日08点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标书费1000元电汇至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在招标人确认收到标书费后,投标人方可在集采平台点击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