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热电冷联产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佛山热电冷联产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能电函〔2018〕68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20%+8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
2.2 建设规模:规划建设4×4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冷联产机组,本期工程建设2×4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冷联产机组。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工程建成移交生产,实现投产达标,结清勘测设计费后自行终止。
2.4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竣工图编制及技术服务工作等。
2.5其他:无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工程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近5年须具有独立完成2个及以上400MW级及以上燃机项目主体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已投运并附业绩证明),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且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须具有勘察设计行业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证或高级及以上职称,须具有5年以上从事设计工作经历并担任过2个及以上400MW级及以上燃机项目主体工程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业绩(已投运并附业绩证明)。
3.3 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须具有从事设计工作经历并担任过2个及以上400MW级及以上燃机项目主体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负责人业绩(已投运并附业绩证明)。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5.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06月01日至06月12日。
标书费金额为3022元\标段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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