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
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交综〔2015〕207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连霍高速公路(G30)新疆境内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机电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新交综〔2018〕3号)批准,项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建设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机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全长121.647km,其中起点至柴窝堡东互通(K3537+858.415)段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山区段10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42m,分离式路基宽度22m;柴窝堡东互通至终点段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34.5m。
本项目机电工程设计内容包括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超限检测系统、道路照明系统、隧道机电系统(包括隧道监控、供配电、照明、通风、消防系统)。涉及的沿线管理及养护设施包括:
改扩建现有乌鲁木齐管理分中心(观园路),负责本项目监控、通信、收费站、服务区、养护工区等道路运营管理工作,以及对各项业务进行管理和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
养护机构根据国家相关规范和公路管理养护业务需求,全段统筹考虑,新建3处养护工区:乌拉泊养护工区与岌南收费站同址分建、小草湖养护工区利用原收费站扩建、盐湖养护工区利用原服务区(南区)扩建。
设置2处服务区,具体为:小草湖服务区利用原服务区进行扩建、盐湖服务区另址新建。
新建小草湖主线收费站,达坂城、二十里店、盐湖、柴窝铺、芨东、芨南和乌拉泊西匝道收费站,共8 处(合计79条收费车道)。
全线共设置2处超限检测站:芨南超限检测站和小草湖超限检测站。
新建1处隧道管理所,设置2座户外箱式变电站,设置5座房建变电所。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机电工程共划分为4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机电工程的材料设备采购、安装施工、集成、调试、开通、试运行、培训、文件及缺陷修复等全部服务。具体标段划分及工程内容如下: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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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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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号、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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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WJ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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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系统:观园路路段分中心扩容,由路段分中心升级为乌鲁木齐公路管理局监控分中心,新建监控外场设施(包括监控供配电及临时监控外场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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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3467+200~K358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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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WJ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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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系统:新建10处无人通信站,对已有乌鲁木齐通信分中心(观园路)通信设备进行搬迁扩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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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检测系统:设置2处超限检测站:新建1处超限检测站(芨南超限检测站),利用1处超限检测站(小草湖超限检测站)。包括预检车道高速动态称重系统、精检车道和复检车道静态称重系统、出口车道检查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有线对讲系统、紧急报警系统、信息发布系统、供配电系统、防雷接地系统、治超站软件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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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照明系统:乌拉泊西互通、乌拉泊西附属互通,以及K3584+400至K3588+000段主线段落的照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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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WJ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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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系统:新建小草湖主线收费站,达坂城、二十里店、盐湖、柴窝铺、芨东、芨南和乌拉泊西匝道收费站,共8 处(合计79条收费车道)。原乌鲁木齐收费分中心设备搬迁至观园路,乌鲁木齐(观园路)收费分中心进行相关扩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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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WJ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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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监控系统:新建1处隧道管理所,负责对本项目四座隧道进行日常监控管理。包括隧道管理所计算机网络子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子系统、隧道通风控制子系统、隧道照明控制子系统、交通监控子系统、闭路电视监视子系统、紧急 |
白杨河隧道、杏花村1号隧道、杏花村2隧道、达坂城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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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供配电系统:设置2座户外箱式变电站,设置5座房建变电所,包括全线4座隧道内照明、通风、消防等用电设备的供配电系统、电力监控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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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照明系统:全线4座隧道的洞内照明、引道照明系统等,包含隧道灯具、照明电缆、隧道内配电箱、电缆、电缆保护管(线槽、桥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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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通风系统:杏花村1号隧道、杏花村2号隧道(下行隧道)和达坂城隧道设置机械通风。包括隧道洞内风机布设及其配电、控制系统设计。白杨河隧道和杏花村2号隧道(上行隧道)采用自然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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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消防系统:杏花村1号隧道、杏花村2号隧道下行方向隧道、达坂城隧道采用水消防,主要采用固定式水成膜泡沫灭火装置、消火栓结合磷酸铵盐干粉手提式灭火器综合消防。
白杨河隧道、杏花村2号隧道上行方向隧道采用干式消防,主要采用干粉灭火器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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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计划2018年8月1日陆续开工,2019年8月31日完工,总工期约13个月(其中施工期10个月,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阶段性工期要求:
(1).白杨河隧道计划2018年8月1日开工,9月1日达到通车条件;
(2).杏花村隧道上行线计划2018年8月1日开工,9月1日达到通车条件,下行线计划2018年8月1日开工, 9月30日达到通车条件;
(3).达坂城隧道计划2018年10月1日开工,10月30日达到通车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网站。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须已被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可同时对上述4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允许被授予1个标段,投标人在各标段拟投入的人员可以重复(或相同)。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xj.c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