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
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交综〔2015〕207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连霍高速公路(G30)新疆境内小草湖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机电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新交综〔2018〕3号)批准,项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建设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机电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全长121.647km,其中起点至柴窝堡东互通(K3537+858.415)段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山区段10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42m,分离式路基宽度22m;柴窝堡东互通至终点段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34.5m。
本项目机电工程设计内容包括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超限检测系统、道路照明系统、隧道机电系统(包括隧道监控、供配电、照明、通风、消防系统)。涉及的沿线管理及养护设施包括:
改扩建现有乌鲁木齐管理分中心(观园路),负责本项目监控、通信、收费站、服务区、养护工区等道路运营管理工作,以及对各项业务进行管理和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
养护机构根据国家相关规范和公路管理养护业务需求,全段统筹考虑,新建3处养护工区:乌拉泊养护工区与岌南收费站同址分建、小草湖养护工区利用原收费站扩建、盐湖养护工区利用原服务区(南区)扩建。
设置2处服务区,具体为:小草湖服务区利用原服务区进行扩建、盐湖服务区另址新建。
新建小草湖主线收费站,达坂城、二十里店、盐湖、柴窝铺、芨东、芨南和乌拉泊西匝道收费站,共8 处(合计79条收费车道)。
全线共设置2处超限检测站:芨南超限检测站和小草湖超限检测站。
新建1处隧道管理所,设置2座户外箱式变电站,设置5座房建变电所。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机电工程监理划分2个合同段,设置一级监理机构。
监理合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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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辖施工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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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监理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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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WJDJL-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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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WJ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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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机电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承担相应施工标段范围内的监控设施、通信设施、超限检测、道路照明、收费设施等工程的质量、安全、合同、进度、费用、环保、水保等全部施工监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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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WJ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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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WJ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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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WJDJL-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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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WJ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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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机电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承担相应施工标段范围内的隧道监控、供配电、照明、通风、消防设施等工程的质量、安全、合同、进度、费用、环保、水保等全部施工监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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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为37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10个月,试运行阶段监理服务期3个月,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证书,并在人员、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的均可申请参加投标。具体资格审查要求及评标办法等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网站。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xj.c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