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赛里木湖旅游投资蓄电池观光列车车辆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疆受新疆赛里木湖旅游投资委托,对新疆赛里木湖旅游投资蓄电池观光列车车辆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采购预算:约100万元;采购内容:42座蓄电池观光列车2辆及20座的备用车厢2节。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4)投标方需有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签发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5)投标方必须符合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6)投标方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7)要求投标方有所投产品近五年实施案例质量业绩的企业且业绩不少于一项;
(8)车辆设计、制造、装配、生产调试、生产验收等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携带法定代表身份证明或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检验报告、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近五年实施案例质量业绩不少于一项(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有关证件。除提供上述资料原件还须提供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公章。
凡满足上述投标资格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参加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2018年06月04 日至2018年06月08日10:00时至20:00时(节假日除外)在新疆(博州博乐市北京南路374号)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逾期不售。
2、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获取地点同报名地点。另须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 15 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5 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七、公告发布媒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网()和博尔塔拉报上发布。
七、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xj.c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