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福建莆田南日岛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风机基础III标段采购范围为26台嵌岩单桩基础制作及工程)4.0MW西门子SWT-4.0-130风机基础嵌岩单桩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如下:1.3.1风机基础所有钢构件的加工制作并负责装船运输以及钢管桩、爬梯、平台、围栏、靠泊护舷等构件加工制作;1.3.2风机基础施工:风机基础钢结构运输至工程区域,并负责沉桩、嵌岩、局部现场焊接以及爬梯、栏杆、平台的安装、抛石(或砂被)防护、包覆防腐等施工图内的所有工作内容;1.3.3基础监测:按设计要求完成监测设备的安装及施工期监测工作;1.3.4桩基现场试验、检测与检测报告编制(满足设计要求);1.3.5施工措施及临时设施,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施工图内所有内容,所采用的加工制作场地、设备、装船设备以及施工船舶、打桩锤、履带吊(海工吊)、运输船、交通船等所有船机设备,以及投标人负责自行完成施工期间临时供电、供水、施工照明、施工通讯、高强混凝土系统、施工期环境保护设施、文明施工措施等工程。1.3.6本次招标范围中有6台机位基岩埋藏浅甚至裸露,投标单位提供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规避施工风险。1.3.7本次提供图纸仅供招标使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1.4.1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风机基础III标段(26台嵌岩单桩工程) |
1、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需具备大直径(≥5.5米)嵌岩钻机; 4、钢构基础加工部分:投标人成功制造过同类设备,需提供合同和用户证明。 5、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 6、业绩:具备海上风电单桩基础施工业绩(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需具备海上风电单桩基础施工业绩不少于100套),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及用户证明。 7、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一年以上且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需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可查) 8、财务能力:经营状况良好;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4.2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7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 2018年06月05日 09:00至 2018年06月13日 16:00出售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