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
招标编号:GJDTHN20180020
标段名称:国家电投集团新乡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新一街(平原路-荣校路)、荣校路(新一街-新科状元城)、和平路(前进路-前进路小区)热水管网工程项目
招标范围:新一街(平原路-荣校路),管径DN400,沟槽长度约510米;荣校路(新一街-新科状元城),管径DN200,沟槽长度约267米;和平路(前进路-前进路新村小区)管径DN500,沟槽长度约130米。
承包范围包括:路面、绿化破除与恢复;沟槽回填及路面恢复必须满足市政道路管理部门要求;管沟开挖及回填;供热管道、管件、阀门焊接安装;阀门井、放气井、泄水井井室砌筑;固定墩浇筑;回填沙;管道打压、冲洗;余土的二次倒运、外运、处置;过路、管、沟、缆、河流等的施工;垃圾外运、处置;甲供材的卸车、二次倒运及剩余材料退回发包方仓库;施工租地、施工通道;排水、降水、水源、电源;施工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市政设施的拆除与恢复、围墙的拆除与恢复;办理施工相关手续;住建委、城管、环保、交警、公路、质监等部门协调及手续办理,全部工作所需要的协调费用、赔偿费用;相关专业部门的服务费等。承包方承担除甲供材料外完成以上工程发生的所有费用。承包方需自行进行必要的现场勘测。管网试运行、调试承包方配合发包方实施。
以上所有项目报价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因现场实际情况所需要的管线坐标及高程变更,不再进行费用调整。
焊口无损探伤检验由发包方委托第三方进行,管道安装单位需要配合检验;管道、管件、阀门的补口保温由发包方委托第三方进行,管道安装单位需要配合施工;管道电预热由发包方委托第三方进行,管道安装单位做好配合(装卸预热设备、焊接螺栓)。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74万元。
服务期限:60个日历日。
招标文件费用:2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应是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两个报告期未发生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的情况(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投标人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现象、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证书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nca.gov.cn)”可查询。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
8.投标人与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无任何纠纷。
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黑名单记录。
(二)专项资格要求(以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料为准,原则上不再澄清)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
3.业绩要求:近5年内(自2013年5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必须有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管径DN500及以上,管道安装长度不少于900米的热水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并完工业绩(工程业绩包含施工合同,竣工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业绩相关证明中必须明确体现管径、时间)。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公告时间和发布地址
2018年6月4日~ 2018 年6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通过电子邮件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