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同江风电场一期1.5MW华锐风机大部件更换吊装框架协议招标项目。
2.2实施地点:
2.3招标范围:大部件更换吊装
2.4资金来源:自筹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3.1.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1.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3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3.1.4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3.1.7 投标时提供下列资质证明和文件:
A.证明具备投标资格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涵盖风电设备安装 )、税务登记证、资质等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及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工作合格证证书或安监局颁发的无事故证明、银行资信证明。
C. 按规定格式提供近3年完成的与本合同相似(单机1.5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或其大部件吊装)的工程经验及其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D.按规定格式提供主要管理、技术和维护人员情况。
E.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机具设备情况。
F.投标单位目前和近2年涉及的诉讼资料。
3.1.8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3.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报名。
3.2 专项资格要求
3.2.1 投标单位具有近5年内不低于20台的类似业绩。提供业绩表,表中要求有业绩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合同或用户评价)。
4.3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6月4日9:00起至2018年6月8日16: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