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3 项目基本情况
1.3.1 招标范围
其中预估量塔筒外壁1.5MW 200台、2MW 100台、3MW 50台;
塔筒内壁1.5MW 33台、2MW 25台、3MW 16台;
机舱外表面1.5MW 33台、2MW 25台、3MW 16台;
叶片1.5MW 33台、2MW 25台、3MW 16台,
对应东北区、蒙东区、蒙西区、陕宁区、山西区、甘肃区、新疆区、山东区和西南区,本次采购签订固定单价型框架合同,最终执行台数以实际发生为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招标文件中的估算台数进行增减,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自行承担台数增减所对应的风险。
1.3.2 服务期限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1.4.2 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
1.4.3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5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2018年度北方片区572台风电机组清洗 |
1、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真伪查询截图和查询方式)或高空清洗悬吊作业企业安全生产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内2个及以上风电机组清洗或楼宇外墙高空清洗或电厂烟囱清洗(美化、防腐)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
备注: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必须含有项目重要信息: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买方名称、卖方名称、服务范围、签字盖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判断业绩的起点时间。业绩有年限要求时,近三年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月起倒推三年(即不按整年计算)。
若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资格条件等内容与商务部分要求不一致,以商务部分为准。
1.7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6月05日 09:00起- 2018年06月13日 16:00内出售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