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均可参加报价。
2. 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
(1)建设总容量为18MWp的光伏大棚项目,包括光伏大棚、大棚基础、光电转换系统、直流系统、逆变系统、交流升压系统、监控系统、安保系统、防洪排水系统、防雷接地系统和设备基础等。本项目将若干晶硅光伏组件串联组成光伏组件阵列铺设于光伏大棚上,光伏组件阵列直流电能接入组串式并网逆变器后逆变为三相交流电能,再接入35kV欧式箱变就地升压为35kV,然后通过集电线路汇流至光伏电站35kV开关站;同时建设配套的光伏监控、保护、通信、计量、远动系统。
(2)建设总容量为18MWp送出工程,包括本项目综合楼、光伏电站35kV开关站、35kV单回路铁塔架空线路、35kV侧备用间隔位置上新建的并网间隔,导线选用采用钢芯铝绞线,架空地线为一根OPGW光缆及一根铝包钢铰线(以最终批复为准)。
(3)建设配套的光伏监控、保护、通信、计量、远动、调度自动化等系统。
2.2建设地点:
3. 合同内容
3.1整个光伏电站投运后检测,并根据现行规范和标准做出专业的评估。电站检测及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一致性评估、设备故障检查、功能性检查、开路电压短路电流直流衰减测试、EL图像评估及最大功率测试、光伏方阵遮挡损失、红外热成像拍摄、现场逆变器评估、交流线损测试、安全型评估、系统效率评估等。
3.3评估服务方式:现场评估、第三方实验室试验;
4. 服务要求
4.1 检测、评估服务期为:根据询价人要求对并网部分系统效率检测评估进行评估(不多于3次),对电站整体检测评估次数不少于1次。报价人接到询价人通知且收到提供的被评估资料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电站检测及评估工作,并出具电站检测报告和评估报告。
5. 报价人合格的条件
5.1 报价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5.2 报价人为检验单位的,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专业机构认可的对光伏组件、支架等光伏产品的性能和安全进行测试、评估的能力;报价人如是授权单位或合作单位,除提供其送检单位的资质材料以外,还须提供授权书等类似证明材料。
5.3 报价人2014年以来完成过2项光伏电站检测、评估业绩(单体规模在20MWp及以上);并提供合同或项目委托书复印件证明材料。
5.4 无停业、破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等情况;未在广西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部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报价通报有效期内。
5.5 2015以来未有在询价人所实施的项目中因质量、进度等原因而被询价人约谈并处罚;2015以来,报价人未有在广西西江集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或所属子公司项目中存在违法分包的情况;未有在广西西江集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或所属子公司项目招报价活动中主动放弃中标的行为。
5.6报价人需提供报价人所在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回执。
5.7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 询价文件的获取
6.1本次询价报名时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询价文件。
6.2报价人于2018年6月4日起至 2018年6月7日止,每天9:00至12:00,15:00至17:00(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