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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监狱用电设备、机电井及所属建筑物防雷隐患整改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6-05     浏览:2    
核心提示: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监狱用电设备、机电井及所属建筑物防雷隐患整改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开标时间: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招标人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监狱用电设备、机电井及所属建筑物防雷隐患整改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监狱
资金来源: 其它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监狱用电设备防雷隐患整改
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它有关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受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监狱委托在国内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一标段:内蒙古恒正集团扎兰屯工贸有限公司用电设备防雷隐患整改项目
二标段:内蒙古自治区成吉思汗牧场机电井防雷隐患整改项目
三标段: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监狱所属建筑物防雷隐患整改项目
二、招标编号: HR-2018-SG-13
三、采购人: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监狱
五、项目内容:
一标段:内蒙古恒正集团扎兰屯工贸有限公司用电设备防雷隐患整改。预算金额(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小写50000.00元。
二标段:内蒙古自治区成吉思汗牧场机电井防雷隐患整改。预算金额(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贰万伍仟元整,小写25000.00元。
三标段: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监狱所属建筑物防雷隐患整改。预算金额(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陆万元整,小写60000.00元。
供货期、技术规格、质量要求、验收标准等相关要求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
六、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标段:内蒙古恒正集团扎兰屯工贸有限公司总配电室配电柜缺少避雷器及接地,消防控制室内新增的配电柜缺少避雷器及接地,消防控制室原消防控制柜、喷淋控制柜上的避雷器损坏需更换,四期厂房(一楼车间)消防控制盘缺少避雷器及接地。
二标段:内蒙古自治区成吉思汗牧场所属农业中队各机电井建筑物及用电设备缺少避雷器及防雷接地。
三标段: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监狱所属部分建筑物缺少防雷接地。
七、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八、定标原则:采购人授权竞争性谈判小组依据下列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满足采购需求且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个体或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具备承揽与本项目有关资质,属于国家行政机关许可事项的,应具备相关行政许可证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投标人经营范围必须含有本次采购所含项目,国家特许经营项目,投标人应取得相关经营许可并提供原件。
2、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评审)委员会(谈判、磋商、询价、洽谈小组)的拒绝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评标(评审)委员会(谈判、磋商、询价、洽谈小组)评审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使用信用信息。采购人应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项目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资格预审。资格审查方式为评标时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进行资格后审。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方式的报名。投标人认为满足上述各项资格条件,可以按照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和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即可参加投标。
5、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投标时需手持提供法人证明文件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开标现场需手持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开标现场审验。
注:投标人投标时不能提供上述各项原件,视为无效投标。以上条件解释权为采购人。
十、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匿名方式向采购人提出询问或质疑(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任何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其投标资格)。采购人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质疑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询问或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十一、公告期限:2018年6月5日至2018年6月11日共计5个工作日
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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