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热电有限公司2018年非生产综合劳务外包委托项目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大庆热电有限公司新建工程(2×350MW)抽凝供热机组是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超临界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公司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的经济开发区内,厂址西南距大庆市让胡路火车站4.5km,南距滨洲铁路约3.3km。
2.招标范围:
现场服务人员计划表
序号 |
服务项目 |
计划人 |
备 注 |
|
---|---|---|---|---|
1 |
档案管理辅助工作 |
3 |
|
|
2 |
行政楼辅助工作 |
3 |
|
|
3 |
车辆驾驶工作 |
14 |
|
|
|
合计 |
20 |
|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5.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条件
1.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劳务服务等相关内容;
2. 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劳务外包服务相关类似业绩(附合同业绩扫描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5.4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8年 6 月 5 日9:00起至2018年 6 月10 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业绩合同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5.出售招标文件的方式
5.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5.2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5.4招标文件费:800元/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