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改造招标-2018年6月环境公司博远大厦锅炉改造工程-招标三部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
招标内容:
一、 项目概况:
博远大厦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120号,占地面积约11000平方米,大厦占地面约1629平方米,大厦总建筑面积20545.65平方米,大厦共14层(地上12层,地下室2层)。锅炉房位于大厦地下一层,入口2两处,每个入口的宽度仅为1米,锅炉房占地面积约50平方米。
二、 招标范围:
2.1主要设备:额定工况输出功率(50/30℃)≥700KW的锅炉 3台,锅炉烟气排放必须满足北京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的标准要求,其中NOx排放量<30mg/Nm3;热效率: ≥106%(以测试报告为准);锅炉承压为常压;控制器应采用世界知名品牌,全自动控制,体积应不大于1700mm*宽840mm*高1700mm。一次水泵 3台(3KW)(供暖用)二次水泵 3台(11KW)(供暖用),生活热水泵2台(3KW) 板式热交换器 2台、半容积式换热器 1台、除污器 DN125 2台、配电柜 2台。
2.2其他附件:包含但不限于与主要设备匹配的所必须的附件,以及本改造项目所涉及的附件。
2.3 拆除及安装:拆除原有旧锅炉设备、拆除原有的锅炉管道、拆除锅炉配套辅机设备、拆除锅炉基座,制作新锅炉基座、制作新水泵机辅机设备基座、所有锅炉安装的管道阀门辅机设备的吊装就位工作、燃气管道改造、锅炉房内设备配电调试工作、锅炉及辅机污沟制作等所涉及的工作。
交货期限:2018年10月15日前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具备试运。
三、投标人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近3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4)近三年内,在合同履行、售后服务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情况。
3.4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业绩要求: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3级。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6月5日至2018年6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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