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概况
2.1 招标编号:ZBDL-2018164
2.2项目名称: 秦二厂外协楼修缮项目
2.3招标范围:
对秦二厂外协楼进行修缮,建筑面积21046.65平方米,建筑共10层。涉及的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弱电等(具体招标范围以技术规格书工作/服务范围要求为准)
2.4服务地点:
2.5工期:11个月,项目开始时间为2018年8月1日,完成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其中食堂区域修缮现场实施开始时间为2019年3月1日(具体实际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6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所有技术任务要求)。
3. 招标文件发售
3.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8年7月6日09: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涵盖本次招标所要求的范围,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相关服务。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6)投标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经理资格:注册建造师贰级资质(建筑工程),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8)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的状态,投标人未处于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建设主管部门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等1种或多种状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明材料或自行声明并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未处于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之中。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 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你单位须遵守招标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