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分公司脱硫废水化学药品2018年度长协招标公告
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分子公司脱硫系统废水化学药品年度长协。
本次招标内容为“脱硫废水化学药品2018年度长协招标-2018年6月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分公司”主要招标范围如下:
招标范围为:
各项目部絮凝剂,预估年用量218吨。
各项目部助凝剂,预估年用量63吨。
各项目部有机硫,预估年用量157吨。
各项目部熟石灰,预估年用量788吨。
详细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本项目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始一年内有效。 有效期届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价格和主要技术条件等不变,有效期可以延长1年;否则招标人应另行组织下一批招标。
签订年度单价长协,具体以订单执行。为确保后续供货的及时性,本标段设置一个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和一个备选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当中标人设备生产能力饱和时,经招标人同意,由备选中标人供货,如果备选中标人供货金额超过中标人供货金额的20%时,由备选中标人取代其中标资格或重新招标。中标人出现质量问题或到货验收不合格的情况,取消其中标资格,由备选中标人取代其中标资格或重新招标。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投标人还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化工产品/化学品/化工原料的生产/销售;5年内具有2个及以上电厂脱硫化学药品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及供货页复印件)。
3.3.2投标人为代理商或贸易商的,需满足3.3.1,并满足: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商在有效期内的授权;贸易商应具有和生产商关联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合作框架协议)。
3.4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没有在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5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6月5日至2018年6月15日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