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多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
本招标项目治多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建设项目,招标已由青发改农经【2014】117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申请中央投资及县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治多县畜牧兽医工作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治多县加吉博洛镇治渠街57号;
2.2建设规模:土建工程。新建检验检测实验室390平方米,包括检测区240平方米、检测配套区40平方米、业务办公区60平方米、雇佣兵区域(廊、厕等)50平方米;
2.3计划工期:2个月(开工日期:2018年07月03日;竣工日期:2018年09月02日);
2.4招标内容: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③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建筑企业登记证书》,以青海省住建厅《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为准;
3.2出具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8年06月07日至2018年06月11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30时至17:30时,被授权人持单位介绍信,在青海兴拓工程管理咨询 (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楼12507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注: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线下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有效期内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出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以邮戳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6月27日14时30分。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开标当天现场提交内容相同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和未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须用CA锁解密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5.2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6月27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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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