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特殊教育学校迁建新址工程(一期)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德市特殊教育学校迁建新址工程(一期)已由承德市行政审批局以(承审批字[2018]1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承德市特殊教育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 项目占地2.97公顷,总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共设置38个班,可容纳404名学生的标准化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主要建设教学楼、宿舍楼、综合楼、食堂、锅炉房、浴室、室外厕所附属设施用房、操场、围墙、护坡等。其中:教学楼(4F)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宿舍楼(4F)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综合楼(4F)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食堂(2F)建筑面积1800 平方米,锅炉房、浴室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厕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
招标范围:本工程详细勘察(含钻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4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直接否决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工作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 月7日至2018年6月13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应登录承德市 服务平台或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招标文件答疑
5.1、投标人的提疑截止时间:2018年6月17日17时00分。
招标人集中解答的澄清截止时间:2018年6月20日17时00分。
5.2、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提疑截止时间内,登陆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通过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页面或登录承德市 平台“在线提疑”系统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漏投标企业基本信息。透漏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5.3、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壹仟伍佰元整(¥ 1500元)
6.3、须在开标现场提供银行保函原件。
6.4、银行保函应当从我省区域内或者外埠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区域内)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其余无效。
6.5、投标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备注:投标人银行保函办理成功后再次登录平台系统输入银行保函编号进行“确认交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28日9时30分,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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