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6号、7号燃气轮机前置模块增设精细过滤器招标招标公告
1.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华能北京热电厂二期机组为由三菱M701F4型燃机组成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二拖一供热机组。总体配置为:2台M701F4型燃机、2台340MW燃气轮发电机、2台余热锅炉、1台供热蒸汽轮机和1台320MW蒸汽轮发电机。燃料为天然气。
1.2报价为含税总价:单位为元人民币,包括运、杂、包装、装卸等其他全部费用,本招标总价在合同期内为不变价。
1.3招标范围:
标段 |
设备名称 |
招标范围 |
---|---|---|
01 |
前置模块增设精细过滤器 |
2套 |
1.4交货地点:
1.5供货要求: 2018年9月1日前到货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条款: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3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5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2.1.6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2.1.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1.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1.9具有制造厂商出具的销售授权书及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物资要满足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0年以来至少2个国内F级燃机电厂天然气系统前置模块过滤器单元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3.3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6月7日9:00起至2018年6月13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