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皇岛市抚宁区香营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秦皇岛市抚宁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抚审批字[2018]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骊新建设发展 ,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拨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秦皇岛市骊新建设发展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香营垃圾填埋场占地77亩,本项目总体方案通过对垃圾填埋场椎体整形、渗滤液收集导排处理、雨水倒排、沼气收集处理、封场覆盖等主要技术措施对垃圾场进行治理,消除场区异味及安全隐患,实现雨污分流,保护地下水系
2.2建设工程地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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