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试桩项目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97/16-SG-1701 |
风机基础施工 |
包括(但不限于)风机基础施工及附属结构安装、风机基础试桩试验、工程相应辅助设施等所涉及的全部工作等 |
3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单位的企业及公司投标人应持有国家机关认可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a.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上资质; b.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c.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d.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且证书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4.近五年有3个及以上海洋风电基础施工或类似水上基础工程施工业绩(其中至少有1个嵌岩桩基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应的有效合同证明材料及业主/用户联系人。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并确认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5-2017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投标单位。
7.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律师事务所证明或公开媒体及相关网站证实),且在华电系统内无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资格:为壹级注册建造师和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并必须提供最近连续12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
10.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必须提供最近连续12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
11.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安全负责人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并必须提供最近连续12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
12.投标人应提供打桩船和桩锤及钻机等主要施工机具的有效证明(属租赁的须附租赁意向协议或自有设备的有效证明),投标文件中须提交上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13.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6.备注:在签订合同之前的任何时候,为了证实投标人的持续合法地位及资格条件,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进一步的资料或核实以往已提交了的资料。
17.备注: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6-07 13:36到 2018-06-13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6-07 13:36 到 2018-06-13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