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电铲投运所需配套卡车运输队伍项目
2.2项目编号:HC-SXZB-2018G052
2.3项目地点:
2.4建设规模:采煤及剥离运输工程量约3000万m³(三年量)。
(其中:黄土约400万m3;红粘土约1000万m3;岩石1000万m3;煤600万m3;)
2.5招标内容:对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启用三台wk-12电铲配备所需相应数量的100t级卡车,进行土、岩及煤的运输工程;对13号煤层和上部土岩按照计划进行运输,排弃至矿方指定地点,并负责运行道路范围内的洒水降尘工作等。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满足三台电铲正常运行的相应数量的100t级卡车的运营;
2.8工期要求:36个月,实际开工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3.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进行工商注册,具有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信誉良好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3.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设备要求:投标人能提供载重量100吨级矿用自卸卡车,数量至少有14-17台;载重量20吨及以上洒水车,数量至少2台;
3.4投标人近五年承担过同类型项目业绩;(同类型项目是指:在大型露天矿山承揽过同类型(电铲配套卡车运输)或土石方工程业绩)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失信记录;
(2)投标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系统”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无失信记录;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检察机关犯罪预防部门查询结果,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4.满足上述条件的报名人应携带以下证件和复印件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授权代表必须是单位的正式员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5)基本开户许可证原件;
(6)同类型项目业绩至少一项(业绩认定以合同为准);
(7)矿用自卸卡车、洒水车(自有或租赁证明材料,如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和发票)
(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失信记录,附网站对应的查询结果截图;
(9)投标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系统”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无失信记录,附网站对应的查询结果截图;
(10)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检察机关犯罪预防部门查询结果,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告知函;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报名时按以上顺序递交,纸张规格要求:A4,数量:1套(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复印/扫描件必须清晰,经审查合格登记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递交的证件、业绩、资料及印章有造假嫌疑不予接受报名,导致的后果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7日至2018年6月13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