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石灰石矿山废矿、尾矿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项目建设地点:
一标段:湟中县鲁沙尔镇白土庄村鱼肚山西坡(或东厂区,厂址待定);
二标段:大通县桥头镇毛家沟石灰石矿山山顶;
三标段:大通县桥头镇毛家沟石灰石矿山山底。
2.2 招标范围:新域、海纳公司所属两处石灰石矿山废矿、尾矿综合开发利用,由投标人(承包方)投资建设砂石骨料生产线,方式为合作承包模式,包括生产经营手续办理、全部项目设计、勘察、建设施工、调试验收、生产经营和销售;砂石骨料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和销售所需的法定手续办理;同时承担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和销售环节的全部安全环保责任。
2.3 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标段:湟中县门旦峡矿建设规模150万吨/年砂石骨料生产线,利用水泥生产中产生的废矿、尾矿;
二标段:大通县毛家沟矿山山顶建设规模100万吨/年砂石骨料生产线,利用水泥生产中产生的废矿、尾矿;
三标段:大通县毛家沟矿山山底建设规模100万吨/年砂石骨料生产线项目,以利用水泥生产中产生的废矿、尾矿。
2.4本砂石骨料项目所有生产、经营手续均以青海海湖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名义办理,项目建设、生产及运营均不涉及对二处矿山采矿权、土地使用权及资产所有权的处分。
2.5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建设完成并实现竣工验收达标达产(各项运行指标达到设计指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5日至2018年6月11日(6月9日、6月10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其他资料费另计,售出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以邮戳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6月25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