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热电项目3×350MW级超临界锅炉-五通一平施工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12/17-SG-0101 |
五通一平施工 |
五通一平施工 |
3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注册资金在1亿元及以上,具有在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2013年1月1日起至今必须具有不少于3个同类型项目合同(单个合同额不小于1000万元的合同)或3个电力工程项目合同(单个合同额不小于1000万元的合同)。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要求独立承接,且非分包或挂靠)。
6.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相关专业)职业资格,并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经理的业绩,项目部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齐全,具有同类工程的业绩。
7.近三年内投标方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8.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所承揽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9.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投标人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投标人提供的近5年业绩必须有以下有效证明材料:合同复印(包括合同封皮、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建设单位联系人和有效的联系电话。
13.其他要求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