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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长沙市天心区鑫远国际大厦(四楼、八楼))
1、招标范围:以上办公区域部分办公家具供应及相关服务。本标分为两个包件(包件一:板式家具及配套;包件二:漆面类家具及配套)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单独进行投标报价。
2、采购数量:
包件一:卡座194套、卡座座椅184,文件柜289组;
包件二:各类座椅306件,办公桌21件;会议桌4套,各类柜55组,条桌85件。
3、交货时间:2018年8月-2018年9月(根据装修施工完工情况,分批次到货)。
4、交货地点
5、质量要求:卖方必须在货物包装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保证所提供产品的质量、规格和技术性能均满足合同要求、该产品行业及卖方企业标准。
三、招标方式、原则及投标人要求
1.招标方式:本采购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2.招标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定中标人。
3.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货物生产商,企业注册资本金伍仟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有好社会信誉,近三年无不良履约记录,有完成本项目合同的财务、生产或供货能力。
3.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为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的合格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3投标人在长沙市内有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机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近三年内,具有和本标的物相同及以上规格产品的供货业绩,并提供证明资料(合同复印件、检验检测报告表等)。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本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后审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 06月 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