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2×460MW级燃机热电联产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58/17-JL-0101 |
工程建设监理 |
详见招标文件 |
2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具有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具有足够数量的可服务于本工程各阶段相应专业的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参与燃机或同类工程的工程监理经历。监理工程师必须全部持有省(部)或行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其中各专业至少有一人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资质执业资格证书。
5.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至少以总监身份全程参加过两台套9F及以上燃机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6.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2台套及以上9F级投运燃机主体工程的监理业绩,并且具有2台套300MW级及以上投运热电联产工程的监理业绩。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8.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监理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问题,无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且处于该地区或该行业限制投标期间的记录。
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1.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2.投标人三年内没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第十六条禁止的行为。
1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