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 贵港发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电除尘器改造工程高频电源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NaN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18/17-SB-0201 |
贵港发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电除尘器改造工程高频电源 |
详见招标文件 |
8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贵港发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电除尘器改造工程高频电源】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投标品牌代理证书。高频电源品牌选用GE(原Alstom),瑞典Kraft,美国NWL或同类型进口优质高频电源。应为具有设计、制造招标设备相应资格的设备制造厂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投标人所提供高频电源整机以及IGBT等主要部件均为进口设备,并提供设备(部件)清单及原产地商务证明。
2.在最近三年内同类机组10个以上的国内外应用业绩,且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个设备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6-11 09:00到 2018-06-15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6-11 09:00 到 2018-06-1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