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吉林市昌邑区孤店子镇50KW光伏发电扶贫项目由吉林市昌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财政及自筹资金。按采购人吉林市昌邑区孤店子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合格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吉林市昌邑区孤店子镇50KW光伏发电扶贫项目;
2.2招标内容:光伏组件1套、逆变器1台、光伏支架若干、配电柜1台、其它辅材若干、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条款;;
2.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40日内供货并完成安装及调试;
2.4投资金额:50万;
2.5供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三、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经销商。
3.2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供应商如为独立法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采购项目)、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除外)。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3.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6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7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视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具有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8年06月11日至2018年6月15日16时止;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
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
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