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规模:1)预算费用(含税)人民币102.6万元;2)服务地点:广州;3)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
2.2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3.2业绩要求:具备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指互联网运营支撑类等相关项目经验,要求2015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或相关订单、票据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做好准备,如需核对合同原件内容,则须在要求时间内及时提供。)
3.3信誉要求:提供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项目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
3.5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06月12日8时 30分到 2018年06月19日17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