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电力宣城发电#1炉燃烧系统深度调峰稳燃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实施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向阳镇
项目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至2018年11月15日(暂定),其中:现场施工工作在#1机组A修期间完成(暂定2018.9.15-2018.11.15),检修具体时间以安徽省电力公司批准的时间为准。
项目概况: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机组为1×630MW国产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于2008年8月22日投产,锅炉为哈尔滨锅炉厂制造的超临界直流炉,每台炉配6台上海重型机械厂生产的HP1003型中速磨煤机,每台磨煤机带锅炉的一层燃烧器,每层5只,前后墙对冲布置。燃烧器设计时,具备一定低NOx燃烧器功能。
二、招标内容
标段名称:宣城#1炉燃烧系统深度调峰稳燃改造项目
3. 招标范围:对#1锅炉燃烧器进行改造,使得设备可靠性增强,满足深度调峰稳燃要求,降低空预器出口氮氧化物浓度。主要工作包括:改造25台燃烧器、油枪、点火装置,改造10台燃烬风燃烧器,更换5台等离子点火煤粉燃烧器,保留利旧等离子点火装置,对二次风箱改造等。含本项目的试验、测试、参数收集分析、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制造、供货、施工和安装、调试、168h满负荷试运、性能试验、消缺、培训、投产,配合环保竣工验收等工作。
备注:详细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4. 标书款(元):1000
5. 投标保证金(元):100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曾骗取中标、串标或严重违约;
3.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重大及以上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以住建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网站公开通报为准);
4.未被公司禁止投标或限制投标的;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方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锅炉部件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国家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台哈锅产同类型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前后墙对冲旋流锅炉低氮燃烧器改造成功(省煤器出口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于300mg/Nm3)的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及合同范围内容的复印件),并提供改造后的第三方性能试验报告原件扫描件。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获取方式
1. 获取时间: 2018-06-12 19:00:00----2018-06-20 15:00:00(北京时间)
2. 获取途径:登陆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