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崇光发电介休电厂2×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新建项目职工食堂厨具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山西崇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介休2×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新建项目职工食堂厨具,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山西省介休市义安镇东大期村
建设规模:2×350MW低热值发电机组
招标范围: 职工食堂厨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具有厨房设备制造、销售、安装等相应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且在山西地区设有专业的售后服务机构;
3.2投标人自2015年至今应具有至少3个国内同类设备业绩(合同金额在80万以上,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3投标人需具有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5国家如有强制要求的需提供货物的检测或鉴定证书以及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3.6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限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报名时提供复印件);
3.7有母子关系、资产关联关系或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对同一个标段投标,有上述关系的投标人,只接受先报名者;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5日至2018年6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述材料购买招标文件(所有资料必须装订成册):
A、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B、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C、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D、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E、生产许可证(如有)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F、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G、银行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H、近五年内相关业绩表及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I、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限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4.2 上述资料必须装订成册,报名表由投标单位自制,内容包括:投标单位全称、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报名投标的设备名称及招标编号;法定授权代表人的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详细的报名信息(加盖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