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阳市洹河于曹沟至崇义段治理工程(示范区段)一标段施工
2.2项目编号:
2.3工程地点:
2.4工程内容及规模:(1)清淤疏浚河道;(2)右岸加高培厚堤防;(3)右岸泥结碎石道路;(4)上堤坡道工程;(5)曹马桥下岸坡护砌工程。
2.5项目总投资:1092205.03元
2.6计划工期: 55 日历天。
2.7质量标准:合格。
2.8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9标段划分:一标段:右岸桩号3+300~4+200;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 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2013年1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施工业绩至少一项(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指河道治理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3.4企业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2017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5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要求出具无在建工程书面承诺书,一经查实有在建工程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评标时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6投标人及其主要参建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并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主要参建人员签字备案表,载明姓名、拟任职务、个人身份信息等内容,并由本人亲笔签名;授权委托人须为“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以上信用公开信息须提供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息公开截图)。
3.7 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河南”(www.xyhn.gov.cn)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8 投标人(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须无行贿犯罪记录,应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时间截止前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9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且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6月13日至2018年6月2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