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华能福州电厂4#、5#卸船机干雾抑尘系统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的供应商。
3.1.2对于已在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在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集团公司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二)专用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项电厂干雾抑尘装置工程并运行1年以上的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工程整体竣工验收记录等业绩证明文件,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8年6月11日9:00起至2018年6月15日17:00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