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平山中学新建教学楼和学生宿舍楼勘察设计项目(二标段),已由平山县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 核准号:平行审招标核【2018】22号 ,项目业主为 河北平山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平山中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河北平山中学新建教学楼和学生宿舍楼勘察设计项目(二标段)
2.2.工程概况:该项目拟新建教学楼一栋,地上五层(局部六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6580平方米;学生宿舍楼一栋,六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2116平方米。
2.3. 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5237万元,招标估算额5237万元。
2.4、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本工程所有设计及相关服务
2.6标段划分:
河北平山中学新建教学楼和学生宿舍楼设计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
3.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二标段提供)
3.3有效的企业注册地或项目实施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6 月 13 日至2018 年 6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时,下午4: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人需是本公司在职在册人员2017年5月---2018年5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为准),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资料,资料不全不予受理,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在平山县冶河东路96号平山县 二楼服务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时间:2018 年7 月 5 日 14 时 00 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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