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服务地点:
服务工期:(1) 2018年8月至9月初开展辅助变相关的调试工作;(2)2019年4月至2019年8月开展500kV升压站和5号主变相关的调试工作;(3)2020年1月至3月开展6号主变相关的调试工作。实际工期,由甲乙双方根据工程进度协商确定。
3. 招标范围
本项目要求完成的工作内容,详见《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涉网系统调试与启动外委技术规格书》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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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项目及相关服务,并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和管理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与签订合同法人必须为同一企业,名称保证一致,否则视为弃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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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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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提供其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说明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招标人所在地(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或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告知函均有效。
4.3.1.投标单位领取标书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查询对象须包含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4.3.2.存在下列情况的,不得领取标书。
1)不提供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的;
2)提供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已过有效期的(即领取招标文件时及投标截止时间均在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有效期范围);
3)提供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投标单位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
4)提供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中投标单位、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未全部查询的(招标文件未设置项目经理的或招标文件要求设置项目经理但投标单位领取标书时尚未确定项目经理的,查询结果可不包含项目经理,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否则投标将被否决(详见投标文件组成及评标办法星标条款)。
4.3.3.对于投标单位为涉密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外籍等无法实施查询的情形,投标单位须出具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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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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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执行人员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派遣足够数量的合格人员以便按期完成分系统和综合性能试验,其岗位设置、人员数量、资格必须经过甲方的审查认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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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17日09时30分